1、报案:事故发生后,保留事故现场,并立即向车辆的投保公司报案。如第三方损失为道路设施或者第三方损失为车辆,需向交警部门报案。
2、现场处理:保险公司人员到达现场,并出具《查勘报告》。交警部门到达现场,并现场出具《事故认定书》。
3、第三者修理:如果第三者非机动车,则最好要求保险公司人员在进行现场处理时,直接达成三方(第三者、保险公司、车主)公认的一个核损价格,如果当场不能核定损失,则在进行第三者损失核定的时候或者过程中,要求保险公司给出核损价。

4、车辆定损修理:将受损车辆送抵定损中心并同时通知保险公司,定损;修理厂修车;车主提车。
5、提交单证进行索赔:收集索赔资料交给保险公司办理索赔手续。
损失理算:保险公司收到齐备的索赔单证之后进行理算,以最后确定最终的赔付金额。
6、赔付:保险公司财务人员根据理赔人员理算得出的金额,向车主的指定帐户划拨赔款。
汽车理赔注意事项
发生事故时不要私了,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喜欢私了,也就是说怕麻烦,觉得去理赔就是浪费时间,宁愿把这些时间浪费在和对方车主争执上。结果是耽搁了理赔的时间,往往是两头得不到,苦水只能往肚子里咽了。所以当发生交通事故时,最好不要私了,更不能忍气吞声。哪怕一丁点的小刮擦都要去。这样做既浪费时间,又增加了自己的理赔率,因为保险公司每年根据车主的出险率有一定的折扣。
如果车主不向保险公司报案先修理车辆,在理赔时保险公司认为修理费用高出定损的费用,差额部分将有可能由车主自己承担。因此,先定损后修车,是对被保险人自身利益的保护。








